注意事项:此次省科技厅项目征集申报的要求较高,包括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和技术创新工程专项两类,请申请者认真阅读指南,确认符合指南要求后,再按科技厅要求申报,在3月30日17点前报送学院。以下为通知原文:
各市(州)、扩权强县试点县(市)科技局,省级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四川省2011年科技计划项目的征集申报工作,根据四川省2011年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及科技发展目标,我厅编制了《四川省2011年科技计划项目征集申报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现予以发布,并将四川省2011年科技计划项目征集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程序
全部实行网上申报。
1、申报身份获取
项目申报人、申报单位登录 "四川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中心"(网址: http://125.71.214.76/),根据《申报须知》进行身份注册,审批通过后方可进行项目申报。已注册过的单位和个人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不需再注册。
2、申报个人填报
项目申报人登录 "四川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中心",凭用户名和密码从"申报人入口"进入申报系统,根据《指南》提出的项目类别,按照提示,在线填写、提交并打印申报书。
3、申报单位审核
申报单位凭用户名和密码从"申报单位入口"登录,进行项目申报的电子审批。申报单位认真审核申报人提交的《项目申报书》纸质文本,确认与网上申报系统中的电子文档一致,签署意见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确认申报单位名称与公章必须一致,将申报书一式4份报送项目归口部门(《指南》中有特殊要求的按要求报送)。
4、归口部门汇总、审核、报送科技厅
归口部门进行申报项目的汇总、审核,根据申报限额的要求严格审查,在申报截止日期之前完成网上电子审批,并将项目汇总表(盖章)和纸质《项目申报书》(一式1份)统一报送省科技厅发展计划处(《指南》中有特殊要求的按要求报送)。
二、申报要求
1、每个申报人限申报当年的科技计划项目1项。目前承担有省科技计划项目且尚未结题的申报人不得申报当年的科技项目。
2、项目申报人须有副高以上技术职称或获得博士学位。
3、凡在我省注册,运行管理规范、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事业单位、内资或内资控股企业以及中央在川单位等,均可单独或联合申报。
4、鼓励高新技术开发区、各类科技园区(基地)、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可持续发展试验区以及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企业申报项目。
三、申报时限
申报日期为2011年3月17日至3月31日。3月31日为各归口部门报送汇总表和申报书最后期限,过时不再收件。
四、材料报送地址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学道街39号 四川省科技厅发展计划处
邮编:610016
联系人及电话:
林 丹 028-86669425
张 莉